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
第一届听证员的公告
为更好发挥检察听证在助力法律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落实普法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审定和公示,现决定聘任王伟文等30人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名单详见附件)。任期五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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