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兴宁市公安局,将两面印有“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人民警察热情为民 破案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送至办案民警手中,感谢兴宁警方半日时间内帮他追回被盗小牛。
“警察同志,我家的一头牛不见了……”10月17日20时52分许,家住刁坊镇横江岭村的曾先生电话报警时心急如焚地说道。原来,当日下午曾先生牵牛至住家附近田地并将牛绳钉插在了田埂上,随后便忙其他事去了。待日暮时分回到田里准备带牛回家时,却发现牛儿不见了,曾先生便连忙叫上亲友在周边进行寻找,无果,遂向警方求助。
接到报警后,兴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即组织警力开展相关处置工作。根据刑侦大队、刁坊派出所民警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实时通报立体化巡防体系警力结合日常巡控工作同步开展搜索、走访、排查,启动网上网下合成作战机制,迅速组织信息收集、研判,并快速锁定相关嫌疑人员。通过进一步落实侦查措施,于10月18日上午在城区官汕二路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廖某星、罗某、陈某春抓获,并成功追回被盗小牛,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
经查,10月17日下晌,曾先生的牛挣脱了约束,拉着牛绳钉跑至附近路道一路叮当地“溜达”起来,期间嫌疑人廖某星驾驶小货车途经该刁坊镇横江岭村路段时,发现了这头“悠闲”散步的牛,减速并环顾四周无人后,遂起贪念,乐滋滋地想着顺手牵“牛”的美事,于是下车一边扯着牛绳将牛拖至小货车边,一边打电话叫其姐夫罗某过来帮忙,不久罗某便带着其朋友陈某春来到现场,三人碰头后即上演了个“抬牛上车”,并迅速将牛转移至廖某星的妹妹廖某娟家中藏匿起来。
目前,被盗的牛已顺利回到家中牛圈,廖某星、罗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审查,陈某春给予教育处理。廖某星、罗某见财起意,以身试法,在公安机关的铮铮铁拳面前,瞬间横财梦破,嗟悔无及!
拾金不昧是善举,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顺”走本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必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好坏一念之间,切勿因一时贪念,换来身陷囹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兴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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