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府办印发《梅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我市将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健全县道、乡道、村道的“路长制”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更好地保障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我市将成立市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总路长 +县乡村级路长”的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其中,《方案》指出,鼓励实施“一路一长”,对每条县道、乡道、村道等路线设置路长。由县级总路长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落实、运行及安全生产负总责;县级路长对辖区内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总责;镇级路长对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总责;村级路长在协助做好辖区内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同时,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相关工作;路线路长直接负责所辖路段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有关工作。
《方案》还指出,各县(市、区)依托现有机构和资源,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完善农村公路专群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建立“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技术人员履职能力的指导监督。
(梅县区融媒体中心 古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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