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兴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资助项目通过个人申报、资助中心核实、评审等程序确定资助对象,现将2022年兴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宁市教育局反映,举报电话:0753-6105385。
兴宁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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