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冒充弃土场上工程机械的主人,一个在旁边附和,消除二手车行工作人员的疑虑,促成了一桩“生意”,从中非法获利9.76万元。9月5日,在五华县公安局岐岭派出所的积极劝投下,涉嫌盗窃铲车、挖掘机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泉、何某波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8月24日18时许,岐岭派出所接到群众陈先生的报警,称其停放在岐岭镇孔目村一工地弃土场的2台铲车与1台挖掘机被人偷走了。
接到报警后,该局刑侦大队联合岐岭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对工地现场进行走访和调查,依托智慧新警务手段,很快发现了被盗挖掘机的踪影。通过循线追踪,锁定五华县转水镇的何某泉和何某波有作案嫌疑。
“我们组织民警对他俩进行抓捕,发现他俩已逃之夭夭,便通过电话做何某泉家属的思想工作,敦促二人尽快投案自首。”岐岭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
9月5日上午,何某泉、何某波二人到岐岭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泉、何某波对他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何某泉之前在岐岭镇孔目村一工地上做工,知道工地上停放有铲车、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后来因为手头紧急需钱,且看到工地已经停了工,便问同乡何某波要不要一起去偷来卖钱,同样手头紧的何某波答应了。
8月9日,冒充铲车及挖掘机所有人的何某泉带着何某波,与二手车行派出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工地。期间,车行工作人员问起铲车是否为何某泉所有,何某泉给予肯定回答,何某波则在一旁附和,帮助消除工作人员的疑心。
至8月23日,何某泉冒充铲车及挖掘机的主人,伙同何某波将工地上的2台铲车及1台挖掘机卖给某二手车行,从中获利97600元,所得款项两人平分。
目前,岐岭派出所已追回被盗的铲车与挖掘机。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泉、何某波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五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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