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谨防招生诈骗的提醒
尊敬的家长朋友:
近期,有群众反映个别学校或个人在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收取赞助费、违规承诺入学等行为,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利益,现郑重提醒广大家长:
一、无正常学籍入学不可取。我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2〕27号)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任何机构、学校或个人违规招生录取一律无效,学生无法获得正常学籍,无正常学籍将影响学生考试、升学、毕业。
二、“内部指标”不能信。一些不良机构或个人利用家长的急切心理,通过私下联系、发放宣传单、组建微信QQ群、推送微信朋友圈或公众号等方式,故意曲解招生政策或声称“有门路”、有“内部指标”等谎言实施招生诈骗,请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个别机构、学校或个人所谓“内部指标”等承诺,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如需了解招生入学政策务必通过官方渠道咨询。
三、“捐资助学款”不要交。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学校收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收取的费用应当使用国家和省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对民办学校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按规定开具收费票据的,受教育者有权拒交。家长朋友们要谨防别有用心的人以交纳“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实施诈骗行为。
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将坚决治理违规招生行为,希望家长朋友们警惕招生诈骗,勿信虚假宣传,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梅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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