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合作方拖欠货款,资金周转困难、陷入经营困境,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如何保障?
梅州兴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快立、快审、快结机制,高效办理涉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不到20天促成3案调解成功,保障货款及时回笼,跑出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加速度”。
货款被拖欠 公司难以为继
某混凝土公司是兴宁市水口镇的本土企业,经营混凝土搅拌、建筑材料、混凝土制品销售运输等业务,该公司吸纳大量村民在家门口就业,有效缓解了乡镇劳动力就业难题,是当地重点企业、纳税大户。公司及其上下游企业形成稳定产业链,还带动了当地建筑材料业发展。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多个建设项目兴建,混凝土公司分别与某地质工程公司、某公路工程公司、某劳务工程公司及包工头赖某等4个承建方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由混凝土公司供应混凝土。
在混凝土公司如期履行义务后,各承建方因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迟迟不支付货款。“工人工资要发、原材料货款未付、贷款利息待偿,公司正等着这笔钱周转,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混凝土公司的张经理表示,货款回笼难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公司陷入困境,还影响了上游供应商的经营。
在多次沟通及催讨无果后,2021年12月底,混凝土公司分别将某地质工程公司等4个承建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及违约金共71.5万元。
开通“绿色通道” 为解纷提速
“我们开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的‘绿色通道’,当天予以受理。”随后,承办法官根据混凝土公司申请,第一时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冻结各被告财产,并迅速召集各方进行庭前调解。
在与各方当事人多次联系了解案情后,法官得知原告与各被告都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这些中小微企业在疫情冲击下,资金链紧张,继而引发合同纠纷对簿公堂,实在是迫不得已。
找准症结所在,法官对症下药,“情”字出发,“调”字当头,一方面从案件事实、诚信经营、诉讼成本等角度做各被告的调解工作,督促他们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各被告的现实困难,希望其立足长远合作,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20天不到 资金快速回笼
“法官,我们同意解除地质工程公司的财产保全。他们急需资金发放工资款和招投标,大家都不容易,希望我们的诚意能被理解。”2022年1月初,在与某公路工程公司、包工头赖某达成调解协议后,混凝土公司与某地质工程公司经线上调解,亦达成限期还款协议,原告当庭提出了上述请求。法官收到申请后,当天即按规定对地质工程公司解除了保全,保障了该公司及时发放工资款。
上述3案和解后,各被告主动结清货款及违约金共65万元,从立案到结案前后不到20天。余下1件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兴宁法院快审快结,判决被告某劳务工程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及违约金6.5万元。
“货款快速收回,大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目前公司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有了司法护航,公司经营更加有信心、有底气!”混凝土公司张经理在法官回访时表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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