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上,五华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兵分两路,分别在五华县和兴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和蓝某某。
经查,5月10日,蓝某某(五华县人,某视频平台主播)为了蹭热度增粉丝,创建微信群,以群主身份,制造人身攻击类话题,导致群内成员以各自地域站队,从网上骂战升级为相约网下斗殴。
潘某某(兴宁市人,无业)则是好胜心理作祟,因吵架呈弱势,从蓝某某的微信群里退出,另行创建微信群,煽动群内成员与矛盾对方打架。
据了解,5月11日晚,五华县公安局已在华城镇现场抓获了15名涉嫌聚众斗殴人员,这些人员均为青少年,分属于上述2名“群主”所建微信群里的成员。
目前,五华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涉嫌聚众斗殴罪的蓝某某、潘某某等1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7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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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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