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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近7名!五华148名涉“两卡”人员投案自首来了

mz168 2022-5-13 18:43:20      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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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的银行卡曾借给别人刷流水,我来投案自首……” 5月12日,五华县反诈中心通报,在“断卡行动”中,五华县公安局自4月21日发布敦促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来,先后已有148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刷短视频时看到公安局“喊”自己投案


4月25日,家住五华县棉洋镇的张某,在手机上刷短视频时,看到五华县公安局发布的关于敦促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名单里有其本人的名字,遂自行到棉洋派出所投案自首。


原来,2022年3月,张某曾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转移非法资金,并从中获利12000多元。


出借3张银行卡给胞兄用于非法活动


3月底,五华县安流镇陈某某的大哥因为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羁押。4月下旬,陈某某看到微信朋友圈里不少人地转发公安局发布的通告,自知逃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遂选择投案自首。


4月25日,陈某某到五华县公安局安流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嫌疑人陈某某涉嫌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涉案银行卡有5张,无偿借给自己的大哥使用,其中一张资金总流水达到239.6672万元。


出借2张银行卡供他人接收“工程款”


4月26日,黄某某到五华县公安局华兴派出所投案自首。


黄某某供述,2022年3月12日,当时她在惠州市和几个朋友一起喝茶聊天。期间,杨某某以自己的银行卡逾期为由,为了方便接收工程款向其借用了2张银行卡。


 “我知道自己的银行卡仅可本人使用,想着帮助朋友无所谓,便没有想太多,将自己不常使用且卡内没有钱的2张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号码、交易密码一并交给对方。”黄某某交代。


经查,黄某某出借的2张银行卡各涉案2宗,涉案金额为17.758万元,涉案流水达59.9万元。


外出务工涉“两卡”人员请假回家自首


“在网上看到五华县公安局发布的通告,就请了假回老家来自首了。” 5月11日,在广州务工的五华县周江镇村民邓某某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邓某某交代,2020年年底,他在深圳市将其名下的1张银行卡出售给别人使用,获利1300元;2021年12月,在广州市将自己名下的另外1张银行卡,以每月500元的租金出租给他人用于转账赌博资金,获利1500元。


经五华县公安机关初步查明,邓某某出售和出租银行卡共获利2800元,且出售及出租的银行卡被用于流转涉诈骗资金合计1万余元。

四成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已归案


据了解,4月21日,五华县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喊话”352名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于2022年6月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投案自首。至5月12日,已有148名涉“两卡”人员投案自首,占比达四成。


五华县反诈中心负责人介绍,涉“两卡”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可视情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依法免除处罚;对逾期不投案自首人员,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必要的侦查措施缉拿归案,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五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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