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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梅州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mz168 2022-5-13 17:37:42      0 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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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府办函〔2022〕53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

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

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一季度,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市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对全市在运行的11家政府网站和已备案的175家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符合考评指标要求,但部分单位的运维管理工作仍需加强。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方面。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如蕉岭县、大埔县政府网多个专题栏目长期未更新,梅江区政府网政策文件栏目超6个月未更新,梅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存在2个空白栏目;部分单位因工作人员对系统操作不熟悉,稿件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发布,导致相关栏目未更新,如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五华县相关单位。仍发现个别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如兴宁市永和镇。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方面。部分单位未落实巡检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目长期未更新或链接不可用的情况,如市公安局、蕉岭县和大埔县相关单位。个别单位在收到监测报告后未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如市自然资源局、丰顺县相关单位。同时,发现“梅州人社”“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埔旅游”等微信公众号未添加有效互动交流渠道;“梅州文化云”APP无法正常使用;“梅县教育”微信公众号超14天未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因人员变动需要交接的工作,要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系统及信息把关系统的操作流程、工作要求、注意事项等逐一交接到位,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发布的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

  (二)加强运维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日常巡检和台账制度,及时发现内容不更新、空白栏目、页面错乱、排版不规范、功能链接不可用、APP无法使用等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充分利用好信息把关系统,快速处置系统预警的内容差错,杜绝错误表述稿件发布上网。

  对此次通报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对照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开展同类问题自查,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同时,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289号),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记录报同级政府办公室备案。

  附件: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注:抽查采样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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