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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把枪支当“传家宝”南口镇一男子获刑

mz168 2022-4-27 20:27:25      0 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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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私藏枪支是违法行为。然而南口镇锦鸡村却有村民心存侥幸,私藏枪支拒不上交,结果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


据梅县区公安分局南口派出所民警介绍,2021年3月,他们接到线索,锦鸡村的村民林某私藏有枪支,派出所民警即刻赶往林某家中进行搜查,果然发现有2支枪支和枪支配件。据林某交代,这是他在16年整理其父亲遗物时发现的“传家宝”。

梅县区公安分局南口派出所民警谢仕龙:“据林某交代,这些枪支是他爸手里传下来的,公安机关多次向群众宣传,枪支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他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放家里没有拿出来用,认为没事,现在被公安机关查获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经审,林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今年他儿子也因为私藏枪支被抓获,父子俩因为同样的事而遭到法律惩处,可给大伙敲响了警钟。

今天上午,南口派出所民警深入到南口锦鸡村、双桥村等地,在显眼位置张贴“涉枪爆专项整治奖励办法”宣传海报,并向村民普法。

民警:“老人有以前留下来的火药枪,要主动上交,包括有气枪,也要主动上交。要是有线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也有奖励。”


村民:“我早就知道不能私藏枪支。”

村民:“现在大家都懂,私人不能拥有枪支。”


公安机关提醒,不管枪支有没有拿出来使用,大伙都不可以私藏,如果家里有枪支,一定要及时上交,否则将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向公安机关提供非法持有枪支线索的有功人员,也将获得奖金。


梅县区公安分局南口派出所民警谢仕龙:“如果有枪支,不管是老一辈留下来的,还是你哪里购买的枪支,都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别以为放在家里大家不知道。只要被公安机关查获,都要负相关刑事责任。如果群众有线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梅县台 记者:正华 链锋、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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