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市商务局、区科工商务局、公安梅江分局、区住建局、三角镇政府联合开展酒店、经营性公寓专项督查,在督查中发现蔓菲公寓未及时在平台申报出租人员信息且无相关登记台账,未严格落实“四强化一提倡”、“一周两检”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此情况,联合督查组决定采取暂停营业措施,要求蔓菲公寓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区科工商务局、三角镇政府派专人对商户进行疫情防控培训,指导商户建立台账落实措施,并进行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4月3日上午,经复查,督查组发现该公寓存在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疫情防控措施基本能够落到实处,解除其暂停营业状态。
(梅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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