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兴宁公安坚持充分发挥“破小案”机制,在加大治安防控的同时,对各类“小偷小摸”的案件一律严查到底、及时打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兴宁市公安局快速反应,破获1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建(男,45岁),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3月10日晚上8时,东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朱女士报警称:其存放在家中房间衣柜内的5万元现金被盗。
据朱女士称,当日下午4时她有事外出前已锁好大门,但晚上8时回家后却发现家中二楼衣柜一片狼藉,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里边的现金不翼而飞。
接报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勘查、侦查民警与东街派出所民警对案件展开调查。为尽快破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视频和大量走访调查,发现张某建(男,45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深入研判分析,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落脚点。在固定了相关证据后,办案民警决定对嫌疑人张某建进行抓捕,3月12日,办案民警在官汕一路某停车场成功抓获涉嫌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建。据了解,其之前已经有3次犯罪前科。办案民警对其居住的住房进行搜查,成功找回了报警人家中被盗财物。
经查,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建路过受害人朱女士家附近,发现事主家无人在家,遂心生歹念,开锁入室进行盗窃。
目前,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无论是高档小区,还是普通住房,务必要安装防盗门和安防等级较高的防盗锁,窗户要安装坚固的防盗窗栅,窗栅选材要注意厚度和硬度;
大额现金切忌存放于家中,要及时存入银行,有临时需要存放的贵重物品,要分散存放于隐匿地点;
养成随手关门的好习惯,出门即使时间再短也要用钥匙反锁窗户、房门以及阳台门,夜间关窗和开启房门小锁。防止各类闲杂人员骗门入室,窥探虚实,伺机作案;如遇收费、检修、查表、查线、安装、快递等人员,要提高警惕、辨别真伪,必要时要与其单位联系求证;
发现被盗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注意保护好现场,减少踩踏、减少触摸。发现小偷正在行窃时,应保持清醒头脑,切忌大呼小叫、和窃贼硬拼,防止行窃者狗急跳墙,造成更大的伤害,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若来不及报警可就近求助邻居抓获现行。
(兴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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