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省应急管理厅第二检查组赴梅州市开展全国“两会”和残奥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组直奔企业一线,对丰顺县东方金属连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查阅、咨询问话等方式,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共37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6项。检查组要求丰顺县应急管理局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依法出具执法文书,责令丰顺县东方金属连铸有限公司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依法从严查处。
检查组发现,丰顺县东方金属连铸有限公司存在多个重大安全隐患。
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区域影响范围内存在热修包作业区,员工休息区及操作室。
连铸浇钢平台设置的事故钢水罐、溢流槽、中间罐漏钢坑等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或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未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连铸浇钢平台所有应急事故包均未采用合格的耐火砖砌筑;中间包溢流槽堵塞,导流功能缺失,事故钢水罐容量不足。
电弧炉出钢坑存在潮湿积水现象。
电弧炉炉盖冷却水温度及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没有和电弧炉停电冶炼及提升电极连锁。
未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董事长及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部分有限空间区域未进行辨识,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及悬挂有限空间标识牌。
检查组在检查中还发现该企业落实惠州“2·18”事故现场会精神不到位,整改工作、员工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不严不实,走过场,员工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企业安全检查、设备管理、委外工程账实不符,管理混乱,应急预案流于形式等多方面安全管理问题。
检查组要求丰顺县应急管理局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依法出具执法文书,责令丰顺县东方金属连铸有限公司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依法从严查处,梅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到位,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的所有钢铁企业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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