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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自香港入境旅客所持核酸检测报告有关要求的通告

mz168 2022-3-6 11:54:05      0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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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各位旅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粤港两地通关效率,自3月7日10时起,自香港入境旅客所持核酸检测报告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核酸检测报告的出具部门必须是粤港认可的33家香港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核酸检测报告上必须注明采样方式,且采样方式必须是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混合拭子;

三、核酸检测报告上必须注明采样时间,旅客通关时间为采样时间以后48小时之内。


请旅客务必对照以上要求,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准备。感谢您的配合!


附件:粤港认可的33家香港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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