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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黄陂镇卫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mz168 2022-3-5 20:52:32      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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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黄陂镇卫生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

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2年梅州兴宁两级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我院在全镇范围内认真摸排符合此次申报条件的对象,并将指导其按照程序申报。本次申报的补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4个条件:1、具有广东省户籍,2、2012年12月31日前已离岗,3、截止2012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4、持有有效的证明资料。补助标准为:1、工作年限5-9年的,每人每月400元,2、工作年限1-4年的,每人每月200元。计算金额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兴宁市黄陂镇卫生院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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