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兴宁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燃气具及配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开展为期十个月(2月到11月)的燃气具及配件专项检查整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织牢织密安全防护网。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燃气具及配件生产销售单位是否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是否生产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是否生产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烟道式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器具是否标示了CCC认证标志,CCC认证证书是否真实、有效;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减压阀、连接软管等燃气具配件是否存在厂名、厂址缺失、假冒、伪造,无产品执行标准和质量合格证等问题;是否仍在销售经监督抽查不合格且未经整改合格的燃气具及配件产品。
至目前,共出去执法检查人员157人次,检查销售单位53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对2家销售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国家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接下来,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抓紧抓实抓牢对燃气具及配件的监管工作,做到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切实提高全市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患于未“燃”!
联系人:彭崇姗 王志鸿
联系电话:0753-3385810
(兴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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