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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竟纵火烧山?刑拘!

mz168 2022-1-28 23:03:13      0 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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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塘青村发生一起故意纵火案,梅江公安分局西阳派出所现场将涉嫌纵火的嫌疑人赖某某抓获。

经查,现年56岁的塘青村村民赖某某,为泄私愤,酒后前往其自建房后的山坡上,将山林杂草点燃。所幸纵火行为被当地村民及时发现并报警,西阳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大队及时赶到现场扑救山火,有效控制了山火蔓延。但此次山火,仍导致塘青村山林有300多平方米的过火面积。目前,嫌疑人已被刑拘。

火灾过后,留下一片灰烬

近两个月,梅州各地陆续有因野外用火不当造成的森林火灾发生。其中,2021年12月14日,五华县周江镇黄布村村民陈某将烟头随意丢弃草丛中,不慎引发山火,山林烧毁面积达7.8亩;2021年12月19日,五华县梅林镇梅北村村民张某某在清理自家道路上的杂草时,因不当使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后火势蔓延引发山火。

督查现场及案件侦查现场

为严防严控森林火灾,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梅州市公安局根据梅州市委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安排,陆续进驻各县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1月24日,梅州市公安局、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林业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猎火行动2022”的专项行动。即日起,梅州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严打放火、失火烧山行为,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查2020年以来森林火灾积案,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全面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当前正值春节来临,燃放烟花爆竹及祭祖等活动频繁,冬季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梅州市公安局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一份森林防火倡议。


平安春节  防火戒严

梅州公安发出倡议:

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欢度春节,勿忘森林防火,倡导文明祭祖,提倡以鲜花、纪念树种植、网络祭扫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缅怀之情。进山入林,严禁携带一切火种,戒严区域内严禁吸烟、烧荒开垦等,燃放烟花爆竹应在指定安全区域进行。如造成森林火灾,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梅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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