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爆料,兴宁一楼盘营销中心被贴告知书,要求清理店铺、搬离,原因是签订的房屋置换合约已到期,且多次上门约谈均不履行。
来看一下当事人发布的告知书:
告知书
致: 兴宁市中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X中 石X平
鉴于我们跟你及你公司所签订的房屋置换合约巳于2021年10月28日到期, 由于你及你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 且我们多次上门约谈均不履行, 现书面告知你及你公司3天內清理搬离你公司在我们店铺里的相关材物,3天后我们收回土地及门店,不再供你公司使用。
特此告知!
土地及门店权属人:罗X思 刘X元 罗X中 刘X娥
2022年01月06日
更多详情有待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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