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我是新圩镇双头村横岗肚的村民,家中有好多林地,只有部分林地补偿。请问什么林地国家有补偿?如何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由哪认定?是从哪一年开始发放补偿的?历年生态公益林补偿是多少?
新圩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罗文峰:你好,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生态公益林才有补偿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护林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由省林业厅认定。
是从2003年开始发放补偿的。2003-2007年,每年每亩补偿6元;2008年,每年每亩补偿7.5元;2009年,每年每亩补偿9元;2010年,每年每亩补偿10.5元;2011年,每年每亩补偿12元;2012年,每年每亩补偿13.5元;2013年,每年每亩补偿16.5元;2014年,每年每亩补偿18元;2015年,每年每亩补偿19.5元;2016年,每年每亩补偿21元;2017年,每年每亩补偿22.5元;2018年,每年每亩补偿23.25元;2019年,每年每亩补偿26.4元;2020年,每年每亩补偿28元。
(行风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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