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买卖二手车
可不仅仅是双方协议
交钱、交钥匙就结束了哦
还要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哦
这不...
近期就有一位车主
因卖车未过户被交警部门找上了
8月15日
在梅江区帝景湾小区附近
一辆摩托车剐蹭一辆汽车后逃逸

经交警部门侦查
传唤了该辆摩托车车主

但车主却表示
自己的这辆摩托车
早已卖给他人
这件事情与他无关
那真的能与他无关吗?
肯定不!
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中队长杨春表示:车辆进行买卖后,应该进行过户,如果不过户,卖掉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必须得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
你如果卖车不过户
出了事儿找的还是你!
法 律 速 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 机动车报废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24号)第18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办理二手车过户
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
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
避免买到走私车和盗抢车等
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与车辆
相关的债务纠纷、
交通违法等责任划分
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果车辆已报废,是不能进行二手车买卖的,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后果应该由原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存在说车已售卖,概不负责这一说法的。
梅州交警提醒
如果车辆达到报废标准
车主不能再进行二手车买卖
而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
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到车管所申请报废注销
(梅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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