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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 大埔至丰顺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众意见参与调查工作公示

mz168 2020-11-12 19:54:26      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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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

大埔至丰顺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众意见参与调查工作公示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梅州市相关规定,现将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大埔至丰顺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充分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推荐方案起点位于大埔县高陂镇东侧赤山村附近(起点桩号VK0+922=大潮高速公路K23+600),与大丰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对接,终点桩号AK79+110=大丰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施工图设计桩号K78+850,全长78.304km,桥隧比例:68.96%,桥梁34041m/126座,隧道19954m/22座,估算总金额1412994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8045万元。推荐方案拟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5m,全线拟采用100km/h的设计速度。本项目建议拟于2021年开工,2025年建成,工期四年。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梅州市的招商引资环境,有利于促进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发展,对推动丰顺县、大埔县及梅州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印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沿线区域风险源进行初步分析,确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

3、咨询单位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征求各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三、征求公众意见及公示有效期

通过公示,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示有效期: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反馈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3、联系人及电话:董工 电话:13925193553

4、传真:020-29006697

5、E-mail:250557066@qq.com


六、咨询单位

1、单位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单位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15

3、联系人及电话:许工 电话:13928706558

4、E-mail:2389943738@qq.com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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