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 凭身份证即可办理
6月23日,梅州市首个摩托车带牌销售点,正式挂牌启动。
群众在带牌销售点购买摩托车时,仅凭有效身份证进行注册登记,在缴纳相关款项后,即可将上好牌的摩托车带回家。
避免了群众所购买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而无法入户,极大地简化了群众车辆上牌的办理流程,使车管业务服务水平逐渐得到提升。
实施“摩托车带牌销售”是继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推出42项“放管服”改革的另一重大改革举措,从源头上杜绝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支队肖林深副支队长表示:
“交警部门将履行职责,在实施‘带牌销售’工作中督促销售单位规范办理业务,兑现服务承诺,树立行业标杆。”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在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建设等便民举措。
同时,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更多更好的便民利企新举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梅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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