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趁夜连续撬盗11家店铺,连手机微信里的钱财也不放过,奈何“身手敏捷”终究难逃法网,虽跨市逃跑,仍在作案后第二天被民警抓获。5月3日,梅江公安分局民警奔赴潮州市抓获1名盗窃嫌疑人,破获11起盗窃商铺案。
3小时作案11起 盗窃手段“花样翻新”
5月2日7时许,梅州城区派出所陆续接到多个事主报警,称自己经营的店铺大门被撬,店内现金、手机等物品失盗,截止到当天上午8时,梅州城区已有11家店面被撬。
事主池先生是黄塘路一家豆浆店的店主,其反映自家经营的店铺内除了现场财物失盗外,其放在收银台上用来联系外卖及收银的手机也被嫌疑人“惦记上了”。由于池先生未对该工作手机设置开机密码,嫌疑人拿到手机后,在手机相册内发现有店主身份证及银行卡照片,于是迅速登陆该手机号关联的微信账号,通过忘记支付密码的方式,使用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短信等验证渠道将该微信账号的支付密码进行修改。修改成功后,嫌疑人便将微信内的零钱转至其本人使用的微信号内,幸亏池先生发现自己手机被盗后,在第一时间注销了手机号,并通过再次验证将微信号拿回,及时发现自己的微信零钱被支用,从而阻止了嫌疑人的后续转账,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深入跟踪伏击 24小时抓获逃逸嫌疑人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现场勘查、调阅被盗店内及周边监控视频,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资源,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案发后的逃跑路线和活动轨迹。5月3日9时许,城西派出所民警联合刑侦大队民警在潮州市湘桥区枫春南路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明(男,15岁,韶关乐昌人)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余某明如实供述其于5月2日凌晨2时至5时期间,通过徒手拉开卷闸门、暴力推开玻璃门的方式进入11间店铺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明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教育处理,责令其家长带回严加管教,案件的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警 方 提 醒
一:商铺店主要加强防范意识,尽量选择安全性能较高的店门,并做好防盗措施。
二:广大市民在使用手机时,尽量不要把身份证、银行卡等隐私信息拍照留在手机相册内。
三:个人微信号不宜关联过多银行卡,如有需要时,再通过手机银行将钱转至关联微信的银行卡内。
(梅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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