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1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邹燕锋辞去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免去:
欧阳秋茹的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刘坚的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彭晓明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邹燕锋为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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