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兴宁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用好问责利器,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677件;立案337件,同比增长26.7%,位于全市前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2人,同比增长22.09%,涉及科级干部21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把握“严”的标准
兴宁市纪委监委坚持把运用“四种形态”和严管厚爱相结合,注重运用监督执纪“七个看”,念好问责“六字诀”,把治病救人的“绣花功夫”体现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要求办案人员对查处的每一宗案件做到“既要问题查得清、又要思想做得通”,努力让违纪违法者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能信服组织的处理,真心悔过、改过,真正做到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当好维护政治生态的“护林员”。2019年兴宁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4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503人次,占比92.9%;及时为13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包袱,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凝聚各方反腐合力 落实“严”的机制
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构建纵横结合、部门配合、系统联动的办案格局,全年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等14次。不断畅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渠道,完善与执法司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送、大案要案协作配合、日常沟通联系的机制。去年兴宁市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问题线索75条,同比增长18.9%;纪委监委主动向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10条,同比上升50%。利用好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和办案手段,实现信息共享、措施互补、协同作战;对于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主动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反腐败协调更加高效、顺畅。
增强斗争本领 提升“严”的力度
兴宁市纪委监委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重大案件查办等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自觉规范标准尺度、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坚决杜绝执纪偏松偏宽偏软的问题;勇啃“硬骨头”,去年兴宁市留置的7宗案件,其中不少是难啃的“硬骨头”,如针对个别调查对象反侦查能力强,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兴宁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及时调整策略,采取“顺瓜摸藤”、“正面佯攻、侧面突破”的方法,克服各种困难,通过外查取证、协调检察提前介入等实现案件突破,去年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6人中,4人已受到法律的严惩。
深化警示教育 浓厚“严”的氛围
扎实开展以案治本,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如兴宁市在查处滥发津补贴问题时,发现某街道办所辖村(居)普遍未落实执行村级干部补贴等规定,遂向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立即整改。去年共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14份,通报曝光案例19起。同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2部,投入100多万元新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深入剖析兴宁市近几年查处的典型案例30多个,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兴宁市纪委监委 冯燕妮 黄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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