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3月1日下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集中警力对县城汤坑路、河滨路、南市场集贸市场的商铺进行突击检查,分别查获涉非法经营、销售野生动物门店3间,共收缴野生动物画眉鸟21只,疑似野生鳖13只,龟2只,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随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县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所收缴的画眉鸟、鳖、龟等野生动物,根据动物生活习性将它们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行动起来保护野生动物,对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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