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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一男子社区戒毒期间又吸上了!行拘15天+强戒2年!

mz168 2020-2-26 17:00:30      0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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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5日,兴宁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在宁新街道办事处佛岭居委会查获吸毒人员彭某(男,54岁),经毛发检测,呈冰毒阳性。

在证据面前,彭某交代了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由于彭某是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吸食毒品,目前,对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送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公安机关提醒: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兴宁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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