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洪涉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棘胸蛙”和无证无照经营饮食案
承办单位:梅州市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案情简要:
2020年1月30日下午丰顺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前往该县汤西镇广和苑五巷29号农家私房菜夜宵档检查。
经查,当事人李某洪经营的夜宵档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发现有涉嫌野生动物棘胸蛙活体一袋37只,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4号文精神进行查处。当事人涉嫌经营野生动物棘胸蛙活体案已由县林业局立案调查。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经营小餐饮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无证无照经营饮食事实进行调查处理,将在查实案情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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