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3 日晚,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流动人口管理、交通卫生检疫、群防群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措施,确保蕉岭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一级应急响应期间采取紧急措施,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县各镇(区)、村组织或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新春下基层等各类人员聚集的活动暂停举行,此要求贯彻落实到村一级各类群众聚集活动。
(二)从即日起,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暂停对外开放;全县范围内所有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艺场所、演出场所、电影院等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暂停营业。
(三)从即日起,全县所有景区暂停举办一切群众聚集活动,暂停开放机动游戏项目;所有饭店暂停举办一切会展和文娱活动;景区、酒店、民宿一律暂停网络定票定房。
(四)从即日起,关闭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外开放,直至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再行恢复开放。
(五)从即日起,全县旅行社暂停组织和接待游客,并妥善处理好已订团队的清退工作。
(六)呼吁广大群众尽量不参加聚餐,不参加各类聚集性的民俗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尽最大努力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做好个人防护,如果到公共场所务必要戴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七)呼吁近期从湖北返(抵)蕉岭的群众服从镇、村工作人员安排,到就近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做好信息登记,接受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管理,早晚测体温;务必居家观察,尽量不与外人接触并不得外出。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请及时拨打蕉岭县人民医院电话:120、7878120,医院将派医务人员直接上门接诊。
(八)呼吁广大群众主动配合县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等交通站点工作人员开展卫生检疫、体温检测,出现体温异常及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蕉岭县人民医院)就医。
特此公告
蕉岭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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