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5日,黄某在兴宁市水口镇圩镇东门街自己家中通过手机微信群“八一小学2000届”发布‘光夏村封村’的虚假信息,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兴宁市公安局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黄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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