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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四人涉嫌卖淫嫖娼被抓,屋主也被罚!

mz168 2020-1-16 10:10:46      0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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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一直以来都是严厉打击的。不过,在兴宁市大新街派出所辖区仍然有人“顶风作案”。如此一来,经营者和房东均没有好果子吃!


去年12月17号和30号晚上,大新街派出所对辖区的按摩洗浴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在一家按摩店二楼和一家美容美发店二楼,民警分别查获四名涉嫌卖淫嫖娼的男女。


经审讯,这四人对自己卖淫嫖娼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四人和两间店铺的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传唤了两间店铺的屋主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依法对其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东:以后租房子给别人时,自己首先要了解清楚是什么人,然后即便是房子租出了也要管理好, 并且也要去派出所登记。(兴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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