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三明市公安局1月3日通报,近日,78岁的广东梅州市人曾某在电视上看到过他人通过“碰瓷”索要车主钱财,便心生歹念,想也通过这种方式去“赚钱”。于是,曾某从梅州坐车到达三明宁化县,想着人生地不熟,离家也远更好讹人,下车后,曾某就在街上随便走,寻找合适机会“碰瓷”,先后成功“碰瓷”三次,索要被“碰瓷”车主300元。目前,曾某已被警方抓获,警方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近日,几段“宁化街头老人碰瓷”的视频在宁化市民微信群、朋友圈大量转发,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议论。
网传视频中,的老人在宁化县城关南大街翠源大厦红绿灯处,以自身手臂故意碰触经过其身边的小车后视镜,并以身体受伤为由,向小车司机索要医药费。
该事件发生后,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为尽快将违法行为人绳之以法,宁化县公安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循线追踪,迅速掌握了该碰瓷老人曾某的行动轨迹。
经过缜密调查并锁定证据, 查实该违法行为人曾某为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梅西镇人,78岁,于12月22日下午在宁化“碰瓷”后,已返回其居住地。宁化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动身前往梅州,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在梅西镇 成功抓获曾某,并将其带回。
经询问调查,曾某对其通过“碰瓷”手段实施勒索钱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在宁化共“碰瓷”三次,获得非法所得300元。
面对警方调查,曾某坦言,其之前在电视上看过人家通过“碰瓷”索要车主钱财,便心生歹念,想也通过这种方式去“赚钱”。冬至那天,曾某到梅州市汽车站,听人家说宁化县挺不错的,想着自己没去过,离家也远,更好讹人,便买了车票来到宁化。下车后,曾某人生地不熟的,就在街上随便走,寻找合适机会“碰瓷”,先后成功“碰瓷”三次,索要被“碰瓷”车主300元。
目前,警方对曾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在驾驶机动车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并保存相关证据,切忌私了,杜绝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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