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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兴宁宁新水楼村5名干部受处分

mz168 2020-1-2 19:48:24      0 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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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宁新街道党工委持续加大基层正风肃纪力度,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形成了有效震慑。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现将今年查处的一起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间,水楼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违规用集体资金35950元,以“高温补助、节日补助、慰问和年度绩效补助”名义,向村“两委”干部、计育专干发放各类补助,侵占集体资金。现任及时任村“两委”干部罗伟导、罗海涛、李萍萍、罗海权、曾利娜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提高政治自律,不断深化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认识和理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重要标尺,从严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抵制“四风”,落实管队伍改作风的责任,为推动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中共兴宁市宁新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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