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梅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依托智慧新经侦等手段,成功破获一宗虚开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汪某明,扣押印章、合同资料、打印机、电脑、银行卡、手机等证物一批。经初步统计,该案涉案企业涉及山东、湖南、广西、广东等地100多户企业,涉案金额1亿多元。
2019年5月8日,兴宁警方接到梅州市税务稽查局移交的“8·03”专案线索称:兴宁市有6间公司有虚开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接到线索后,兴宁警方立即联合税务部门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为彻底查清犯罪团伙人员架构、组织分工、犯罪事实等关键信息,专案组民警充分运用智慧新经侦平台,分赴全国各地展开走访调查,经过一段时间的数据分析、实地摸排,民警成功锁定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汪某明和张某。
9月18日、19日,专案组对“8·03”专案发起第一轮突击收网行动,并成立2个抓捕组分赴湖南、深圳、佛山等地进行抓捕,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汪某明,现场扣押印章、合同资料、打印机、电脑、银行卡、手机等证物一批。经初步统计,该案涉案企业涉及山东、湖南、广西、广东等地100多户企业,涉案金额约1亿多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汪某明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亮、汪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张某仍刑拘在逃。
警方提醒:“虚开发票”、“虚开骗税”是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一方面影响了国家对宏观经济的统计和掌握,另一方面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这四种方式均属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企业自觉守法经营,不要因贪图小利而触犯刑法,群众如发现相关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兴宁警方也将继续对相关涉案人员开展抓捕行动,并向多个涉案地区发起集群战役。(兴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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