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宁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至8月,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石马镇、黄槐镇、黄陂镇、大坪镇、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团市委、市妇联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日前,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长效。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梅州市委、兴宁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情况予以公开。
一、石马镇党委
意识形态建设不够落实
石马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治禽畜养殖污染不力,国土资源巡查监管流于形式,落实“河长制”敷衍应付,审核把关“两不具备”对象不严格等;意识形态建设不够落实,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对宗教工作情势不明、引导缺位,对宗教活动场所监管不到位;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程序不规范,发展党员手续不严谨,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不健全,监督执纪力度尚有差距,以案警示教育缺失;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白单支付、擅发补助等现象。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四是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二、黄槐镇党委
纪律教育工作存在较大差距
黄槐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党政班子会代替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等事项,推进“削坡建房”综合治理工程缓慢,巡查监管关闭矿山敷衍应付,整治违规养殖污染力度不足;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部署轻落实、重集体轻个人、重表面轻实效,专题学习流于形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缺会少课”,党员干部出境“自由”、监督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差距,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弱化,日常谈话提醒覆盖面不广,纪律教育活动流于形式,剖析违纪案件不深不透,“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缺失;财务管理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四个意识”、 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以党的组织建设为抓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夯实组织工作基础;三是以党的作风建设为导向,在敢担当、善作为、出实效上下功夫、寻突破;四是以党的纪律建设为底线,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防范廉洁风险。
三、黄陂镇党委
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黄陂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全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扫黑除恶工作推进缓慢,线索排查不够深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生活不严肃,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比较松弛,纪律教育虚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差距,执行“三公”经费制度不严格;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村账镇管”不规范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思想建设,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安全;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四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四、大坪镇党委
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大坪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三清三拆三整治”、违建整治等工作力度不足;对思想建设不够重视,学习机制不够健全,学习制度缺乏刚性执行,“纸上学习”现象突出,意识形态不够重视,对农村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失管失位;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干部职工纪律观念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机制一定程度“空转”,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巡视整改不够到位。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改作风严作风;四是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五是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视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五、市委老干部局
服务、关心老干部工作存在“落差”
市委老干局理论中心组学习敷衍应付,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警示教育、谈话提醒等常态化工作不抓不实;日常沟通联络机制不健全,主动服务、关心老干部存在“落差”,动态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及时,引导老干部发挥“余热”不够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从严推进管党治党;三是聚焦职能定位,着力提升对老干部的管理服务水平。
六、市委党史研究室
推进编史、存史工作力度不足
市委党史研究室执行民主集中制形式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简化;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研究部署长期“缺位”;“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建“常规动作”不到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史研究工作效率不够高,推进存史工作缓慢,审查编史内容不严格,历史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功能弱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点常态化排查工作不扎实,抓早抓小机制运行不畅,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仗;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统筹推进党史事业,充分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
七、市档案局
落实档案安全管理主责主业不力
市档案局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够,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僵化,宣传内容滞后;执行“三会一课”、 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成效不显著;落实档案安全管理主责主业不力,档案日常检查维护缺失,业务培训“缺位”, 硬件设施不达标;未认真落实岗位风险防控制度,职责分工不合理,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抓细抓常党建工作,担实党廉建设“两个责任”;三是着力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作用。
八、团市委
落实团建决策部署不到位
团市委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足,实施《“三会两制一课”细则》打折扣,未扎实落实“两新”组织团建全覆盖、规范化、提质量任务;对下属基层团组织工作指导不够,未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思想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缺项漏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要求标准不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党廉责任分工不明晰,岗位风险防控措施缺失,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流于形式;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收付不规范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组织制度,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四是认真加强团组织建设,积极构建党团联动新格局。
九、市妇联
推动妇女群众工作存在差距
市妇联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服务妇女群众的思想意识、能力素质不强,对基层妇女工作指导不够,引导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的举措不多、成效不显,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工作不够扎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查摆问题不具体、不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蜻蜓点水”;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不健全,谈话提醒等日常工作不到位,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党建意识,扎实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三是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妇联职能职责。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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