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密码的也一样”,只因多说了一话,致使银行卡内8600元被人通过支付宝转走,不幸中的万幸是民警及时破案帮其挽回了损失。近日,梅县区警方接到事主报警后,经过缜密侦查,侦破一起通过支付宝盗窃银行卡内钱的案件,并为受害人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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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17时30分许,事主余某到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宝华派出所报警,称在梅县区华侨城广场某茶饮店门口,一男微信好友帮忙办理贷款,将手机交由该男子操作时,该男子趁其不备取走手机卡,事后发现银行卡内刚贷下来的8600元被人通过支付宝被转走。接到报警后,民警经过调查走访,锁定其微信好友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侦查,确定其具体身份信息为孔某扬,在查清其的落脚点后,于8月26日在梅城的一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并从其女朋友处追回被盗钱财。经查,孔某扬(男,28岁,江苏人)平时兼职从事帮人办理网贷业务,余某经朋友介绍后成为微信好友,8月4日13时许,两人约好在华侨城广场某茶饮店门口办理网贷,孔某扬用余某手机操作贷时要求余某提供手机密码,“支付密码也一样”余某告诉手机密码时无意中多说了一句,获知了余某支付密码后,让手头拮据的孔某扬动起了“歪心思”,盗窃余某支付宝的钱念头,至16时许,孔某扬成功从某融贷款公司成功网上贷款8600元后,就趁余某不备将捆绑支付宝的手机卡偷走,并借故上厕所逃到附近的民居小路边,用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余某的支付宝,用事先获知的支付密码将刚刚网贷来的8600元转到其本人的支付宝后再转至其女朋友支付宝。
目前,孔某扬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此公安机关提醒: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各类密码,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同时对各类密码有必要进行安全级别区分,不同级别的密码千万不要设置成一样,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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