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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一女子在宾馆内惨遭男友杀害!

mz168 2019-9-5 22:59:57      0 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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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某秋(男)、李某(女)两人在微信上认识,后发展成情人关系。男子廖某秋一直希望李某能跟他回老家广西,可李某表示不愿意。


在宾馆时,廖某秋心想自己付出那么多钱和感情,越想越气愤,随后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将李某杀害了。事后,他尝试了用刀插自己下巴、毛巾缠脖子、上吊等方式自杀,均没有成功。


9 月 2 日,记者获悉,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某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情人不愿 " 跟他回老家 " 男子杀害情人后自杀未果

廖某秋,1982 年 6 月 30 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小学文化,因本案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11 月 16 日被逮捕。


2018 年 3 月,廖某秋在手机微信上认识了李某,并于同年 5 月发展为情人关系。10 月 26 日,廖某秋携带预先准备好的水果刀从老家出发前往梅州市五华县约见李某,目的是想劝李某跟他回老家,并表示如果不跟他回老家,就将李某杀害。


10 月 27 日晚,廖某秋在五华县一家商务宾馆住下,期间李某多次前往该宾馆陪廖某秋居住。11 月 3 日晚,他再次对李某说:" 今天最后问你一次,你到底跟不跟我回家 "。最后,李某还是不同意。廖某秋想着自己在李某身上付出那么多钱和感情,她却不愿意跟他一起回老家,便趁李某熟睡时,拿刀朝她胸前的位置插了一刀。


后李某醒了,说愿意跟他回家,廖某秋说已经晚了,接着捂住李某的嘴巴,再次拿刀插了两三刀,经鉴定,死者李某系符合被单刃刺器刺戳胸腹部造成右肺贯通创、右心耳破裂致急性大出血死亡。


廖某秋供述时表示,两人在认识了几个月后,李某曾说她去跟丈夫摊牌离婚,然后跟他在一起,可她丈夫不同意。


事发后,他看到李某不动弹了,产生了自杀的想法。在抽了两支烟后他拿起水果刀往自己的脖子处(下巴下面)插了三四刀,第一次自杀没成功,随后在卫生间内拿毛巾缠脖子、数据线缠脖子、毛巾挂自己脖子吊死。


自杀不成之后,他心想自己跑不掉了,遂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 7 时 27 分主动拨打 110 报警,称 " 我杀人了,我要自首。"


事发时精神状态正常 一审被判死缓

2019 年 1 月 23 日,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廖某秋犯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廖某秋无视国家法律,因感情纠纷持刀杀人并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廖某秋涉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廖某秋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没有意见。其辩护人提出本案系因感情纠纷发生的悲剧,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廖某秋系主动投案自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经审理,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廖某秋持械行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因感情纠纷引发,被告人廖某秋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对被告人廖某秋从轻处罚。


由于其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鉴于本案因感情纠纷引发,被告人廖某秋具有自首情节,故判处死刑不予立即执行。2019 年 7 月 23 日,梅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廖某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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