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交通违法行为,车辆逆行不但干扰正常交通秩序,还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危害自己生命安全的同时,也危害了守法出行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下面请看一宗因逆行引发的交通事......
简要案情
2019年5月4日8时20分许,赖某(女)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搭载何某、何某某)从兴宁永和仁里往永和圩,行至205国道2666KM+540M路段逆向行驶时碰撞相对方向由潘某(男)驾驶的粵MH***3号牌二轮摩托车,造成赖某、潘某受重伤和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确定如下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赖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时逆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潘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超速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驾驶二轮摩托车必须“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切勿贪图一时方便,麻痹大意,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终生的悔恨。(兴宁交警)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