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租借给他人赌博,再通过银行挂先、补卡、将卡内钱款取出占为己有,上演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剧情。近日,梅县区警方依法查处了一起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案件,对将银行卡借给他人赌博的李某处以行政处罚。
2月15日16时45分,该局松口派出所接到李某的报警,称在松口镇彬芳大道梅东桥头侧被人殴打。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李某和梁某等当事双方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并不是一起普通殴打案,李某被打另有玄机。经过进一步深入调查,民警终于查清李某被殴打是因李某租借银行卡给梁某赌博而引起的。
原来,身体本身有残疾的李某,为了牟利先后在各大银行办理了6张银行卡,今年1月,李某将其中一张银行以800元的价格租借给梁某进行网络赌博转账,其余的5张银行卡则以每月300元的价格租借给余某进行网络赌博。梁某、余某租得李某的银行卡后,通过支付宝将钱转进该卡,再用该卡到网络赌博网站充值进行赌博活动。今年2月,李某背着梁某、余某等人偷偷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挂失补卡手续,先后两次将租借给梁某的银行卡内的3万余元取出,梁某发现银行卡内钱被取出后,约上余某一起找到李某,对李某进行殴打。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梁某赌博和殴打他人得行为、余某赌博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账户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租借他人,在租借使用过程中,如产生违法行为,卡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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