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讯 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经指定管辖,案件交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志权简历
曾志权,男,汉族,1963年1月生,广东五华人,1984年12月入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1982-1986年 中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6-1989年 广东省财政厅企业财务处科员
1989-1992年 广东省财政厅企业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1992-1995年 广东省财政厅企业财务处主任科员
1995-2000年 广东省财政厅工交内贸处副处长(其间:1995.02-1995.07五华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队副队长)
2000-2003年 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其间:2001.03-2001.07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09-2002.12省委派驻潮阳市仙城镇“三个代表”再教育工作组组长)
2003-2007年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5.10-2007.07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2010年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2010年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7.05 广东省委常委,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7.06 广东省委常委
2018.04 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第十一届、十二届广东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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