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将至,梅县区警方提醒您,燃放烟花爆竹不能“任性”,梅州城区禁燃禁放规定将长期执行。届时,警方将加大巡查、处罚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干净的元宵佳节。
据悉,自市政府下发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来,梅县区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公安机关已先后查处了多起违规储存、销售和燃放的违法案件,并对相关人员依法作出处罚。
2月5日凌晨零时左右,该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程江镇新华路某装饰有限公司对面空地发现三盒已经燃放的烟花盒。经调查取证,该物是由该装饰有限公司内的黄某平、黄某胜燃放后遗留的,因该区域属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黄某平、黄某胜的行为构成使用爆炸性危险物质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民警对两名违法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统计,春节期间,该局共查处了4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4宗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案件,共查处违法人员6人。
警方再次提醒:这个禁燃禁放的规定是长期执行的,请广大市民继续遵守市政府颁布的禁燃禁放规定。在元宵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的违法行为,定会进行查处,并予以严厉处罚。(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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