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不值得,非常后悔,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被刑拘后,犯罪嫌疑人黎洪某说道。日前,黎洪某与其母陈某英和其弟黎胜某在遇到城管执行公务时,不仅不配合,还谩骂殴打城管队员。然而,他们三人的意气用事不但没有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让自己受到了刑事拘留的处罚。
2018年12月12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梅南镇城管队在梅南圩镇市场侧一早餐店依法进行日常管理时,店主陈某英不仅不配合,还谩骂驱赶城管队员,而陈某英的儿子黎洪某在自己经营的梅南早餐店里听见后,拿出菜刀恐吓城管队员,菜刀被人夺走后,黎洪某用头部撞击城管队员陈某章,而陈某英则将其手指咬伤,并用木棍打伤其他三名城管队员;陈某英的小儿子黎胜某见此情况后,也跑过来参与殴打城管人员。三人的行为致使陈某章、李某敏、李某芳、叶某歆等四名城管队员不同程度受伤。接到城管的报警后,民警经过调查取证,于1月18日将陈某英母子三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黎洪某、黎胜某、陈某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凡事应三思而后行,冲动不能解决任何事,若冲动造成违法犯罪,更会因此付出法律的代价,悔之晚矣。(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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