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饭桌应酬上
通常少不了“酒”
人逢喜事难免会小酌几杯
小酒怡情
大酒却容易误事
12月1日晚8时许,梅江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梅江区万达广场附近某酒店内有人醉酒闹事,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看到酒店靠近洗手间一侧的走廊上一片狼藉,一名满身酒气、赤裸着上身的男子正在大喊大叫。
民警们上前制止,岂料该男子非但不听劝阻,还冲上前挥拳打向其中一名民警,致使该民警下颚受伤流血,警服也被撕破。
警方合力将男子制服并带回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后作进一步调查,受伤民警则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据了解,男子钟某仁(男,20岁,梅江区人)当天因自己的新店开张,高兴之余喝了不少酒,店内工作人员认为他喝醉了便没有理他,而后钟某仁失控地冲到走廊上打砸花盆、椅子等物,其朋友试图制止但无济于事,酒店工作人员见状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求助,于是便发生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犯罪嫌疑人钟某仁一时兴起喝醉酒闹事,动手打警察,结果是不仅被警察当场制服,而且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近段时间以来,暴力抗法案件时有发生,公安机关表示将加大力度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民 警 蜀 黍 有 话 说
张明刚 广东警官学院警务指挥战术系主任、应急指挥与谈判研究所所长、教授
从对张明刚教授的采访中了解到,关于暴力抗法,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一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论处。
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喝酒勿贪杯,醉酒闹事伤及无辜,害人又害己,暴力抗法的行为,法律将会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营造和谐美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氛围。(梅州公安)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