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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纪委监委:三措并举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mz168 2018-11-19 16:13:25      0 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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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宁市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共排查出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78条,已办结40条,立案9件,其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1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2人,问责履职不力4人。


拓宽渠道广撒网。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该市纪委监委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了涵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内容在内的27万份《正风反腐投诉举报指引》和《意见反映表》,结合扶贫领域进户核查工作发放到每家每户;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在纪检监察网、惠民信息平台上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专栏,拓展线索来源;组建义务廉政监督员队伍,对十八大以来涉黑涉恶信访举报线索进行“大起底”,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内容,进一步织密线索摸排网络。


瞄准重点深入挖。该市纪委监委主动对接公安、检察、信访等职能部门,将扶贫领域、环保领域、基层换届选举、采砂采矿、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建立定期会商研判制度,深入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鼓励在押人员“戴罪立功”主动举报涉黑恶问题,目前己收到2条举报线索;对归口受理的上级转办、信访接收、政法机关移送、巡察移交等渠道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汇总,建立专门问题线索台账,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和甄别,瞄准重点深挖案源。


压实责任严督办。该市纪委监委加强督办督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确保问题线索查实查透。建立与公安等部门的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明确问题线索移送时间,截至目前已移送5条线索。同时,该市纪委监委采取对口指导、专项指导、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强对镇(街)、相关职能单位推进专项工作的督查,目前已开展督查49次,对“零线索”的单位负责人约谈47人次。(兴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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