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现在兴宁三无人员、五保户每个月可领多少钱?
兴宁市民政局:
根据《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规定,兴宁市2018年城镇特困供养(城市三无人员)标准为12252元/人年,即每人每月1021元;农村特困供养(农村五保户)标准为9360元/人年,即每人每月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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