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兴宁市公安局宁中派出所民警经侦查,在宁中镇鹅一村一石膏线条厂内抓获涉嫌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罗某(男,17岁,湖南省娄底市人),现场起获被盗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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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10时许,宁中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辖区内一工厂老板陈某忠报警称其住所被盗,损失现金1万元。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由于事主刚开始以为是家人拿去花了,故过了几天才报警。但民警经过大量的现场走访、认真调取监控视频以及报警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详细的分析研判,民警锁定租住在工厂对面的1名男子罗某有重大嫌疑。
经询问,罗某承认曾经进过事主陈某忠的房间,但是拒不承认盗窃。民警再次梳理罗某的行动轨迹,发现其从事主房间出来后,便没有离开工厂,所以,民警认为被盗现金应还在工厂内,于是便对厂区进行全面搜查。经过仔细搜查,民警在罗某房间内的枕头里面发现一只袜子,袜子里面包着一叠现金。经过民警和事主的辨认,证实正是事主丢失的1万元。面对查获的赃物,罗某再也无从抵赖,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罗某交代,10月17日,他看到事主陈某忠将2叠现金放在一公文包里,然后进入自己的住房后出来时并未携带那个公文包,于是便起了贼心,想着去偷事主放在房间内的现金。10月18日,他等事主陈某忠离开后,便偷偷进入其房间内将其放在公文包内的一万元偷走,并用袜子包好藏在自己房间的枕头里。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兴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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