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冲动是魔鬼,国庆节前就有一名男子因与生意伙伴存在经济纠纷,饮酒后开着自己的汽车怼生意伙伴公司大门,最终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梅江警方成功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破获寻衅滋事案1宗。
9月30日21时许,梅江公安分局新中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指令:交警直属大队在梅江区某商务楼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员张某雄(男,31岁,蕉岭人)故意撞毁一商务楼的大门。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随后将张某雄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讯,违法嫌疑人张某雄对其于9月30日晚酒后驾车撞毁梅江区某商务楼大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违法嫌疑人张某雄供述,其于当天晚上在宴席上喝酒后,想到之前一直向某建筑公司的生意伙伴讨要工程款未果,越想越气愤,便于20时40分许驾车来到对方办公的商务楼堵住大门企图不让其正常出入,以此方式讨要工程款。后张某雄碰巧在大门口遇到该建筑公司的员工邓某,在试图拦截邓某的过程中,张某雄的车子便撞上了大门。
目前,违法嫌疑人张某雄因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喝酒后的人对自己的行为控制、判断能力、情绪控制等方面均有所降低,法律是无情的,希望广大市民谨记,喝酒勿贪杯,以身试法不可取,否则终将自食其果。(梅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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