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我队对辖区内重点车辆日常监管监测的情况,截止至9月3日,我县辖区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重点车辆共有9辆。经过前期工作至9月13日止,仍有6辆此批车辆未接受处理(见附件)。请车辆所属单位、车主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尽快到交警部门处理违法行为。
大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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