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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一名17岁学生骑无牌摩托发生事故,三人受伤!

mz168 2018-8-3 10:26:33      0 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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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这段时间,孩子们脱离学校的监管,家长往往又忙于工作无暇顾及,这是导致暑假期间学生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所以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也成了暑期安全的重中之重。经交警大数据平台的监测,近三年来,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多发生在6-8月,即暑假期间,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学生暑假安全不容忽视!下面的交通事故案例,希望能给家长和孩子们一些警示:


2018年06月09日15时40分许,某中学在校生肖某阳(男,17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由兴宁市径南镇方向沿205国道往兴宁市城区方向行驶,行至205国道永和镇长安村道路口路段时,遇前面从右边路外驶入国道由兰某刚(男,32岁)驾驶的小客车(乘载马某俊),在此瞬间,摩托车驾驶人在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过程中,致使摩托车失控倒地往前滑行与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肖某阳、兰某刚、马某俊受伤(均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有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检验、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当事人兰某刚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路外驶入道路借道通行时,未让在道路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肖某阳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登记且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应当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请各位家长务必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要放任孩子驾驶机动车上路,危害自身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同时,作为未成年人应当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拒绝无证驾驶,远离事故。


事故案例再次敲响了

暑期交通安全的警钟

希望各位家长重视!


交通安全小知识 伴你安全过暑假


不能无证偷开机动车

从近年来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来看,无证驾驶是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无证驾驶摩托车或超标电动自行车。家长除了平时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之外,还务必将车辆钥匙保管好,以免孩子偷偷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在孩子没有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千万不能让孩子驾驶车辆上路。


12周岁以上孩子才能骑自行车

孩子骑自行车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据介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这是对孩子的一项硬性保护,各位家长一定要遵守这一规定。


对于达到年龄限制、可以骑自行车的孩子,家长要等孩子技能娴熟之后,再让其上路骑行。同时,要教育孩子,骑车出行时,要在自行车道内或是靠道路右侧骑行,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自觉做到不抢道、不相互竞逐、不并行、不随意在车流中穿插。


走路时注意交通规则

要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则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时不闯红灯;横穿街道时须走斑马线,在没有设置斑马线的路段横穿道路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斜穿、猛跑;禁止在车行道上等候、招引、拦截车辆或者玩耍、追逐;禁止进入高速公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道。


骑车注意事项

骑车时遵守右侧通行规定,转弯前应向后观察一下并打转弯手势,确保安全再转弯;不逆行,不扶肩并行,不单手、双手离把,骑车时不接打手机、不攀附其他车辆,做到各行其道;通过路口时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停车不越线,不绕行;骑车不带人,车辆不乱放。(兴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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